设为首页 添加到收藏夹 用户名: 密 码:

首  页 商家产品 本地商情 优惠信息 商家联盟 消费会员 消费助手 联盟手册  

旅游观光 美食住宿 时尚消费 房产家居 汽车文化 教育培训 医疗保健 理财投资 交通运输
便民活动 促销商品 联盟商家 汕头名店 招聘求职 网址之家 本地商情 商人工具 商家联盟
 
名店   文章   产品
您现在的位置是:首页 >> 交通运输

泛美国际航校未按期培训出飞行员被判退费344万

来源:【北京晚报】   添加时间:【2010-08-09 10:11】

本报讯(通讯员杨秀芝)因未按约定培训出合格的飞行员,国内首家民营航校——北京泛美国际航空学校遭海南航空公司起诉,索赔1315万余元损失。顺义法院近日一审判决泛美航校退还海航培训费344万余元。

  海航诉称,2004年7月,公司与泛美航校签订了《飞行培训委托合同》,委托后者培训飞行学员,每人的总飞行时间不低于250小时,14个月内顺利提交合格毕业学员。同时,飞行学员在14个月内必须取得民航总局颁发的《私用驾驶员执照》等六证,并具有多发等级、仪表等级和20小时高性能飞行培训经历。 合同签订后,公司按时足额支付了飞行学员的培训费用,但泛美航校却未在约定的时间内顺利提交合格毕业学员。目前,仅18个学员经过迟延培训取得六证,其余35人虽经进一步训练,但效果甚微。

  开庭时,泛美航校辩称,海航至今尚欠268.8万元培训费,他们同意退还没有完成培训的学员的培训费,已完成培训的不同意退还。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海航实际支付泛美航校1501.6万元培训费,基于学员的培训状况,海航应当支付航校1157.448万元,因此,航校应退还给海航344.152万元。 J179

关键词:泛美国际航校未按期培训出飞行员被判退费344万

用户留言

现在有[0]人对本人进行评论 [查看评论]

欢迎留言

验证码:

请您文明上网、理性发言并尊守 相关规定

关于我们 |会员服务 | 广告服务 | 法律声明 | 在线帮助 | 联系我们 | 加盟我们 | 友情链接

Copyright © 2008-2009 汕头消费网 All Rights Reserved

粤ICP备08129150号 E-mail: stwww@126.com  QQ: 122356775